評價項目實施過程網上申報表
1.項目基本情況  | |||||||||||||
項目名稱  | 景東萬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水壩河石廠安全現狀評價報告  | ||||||||||||
合同編號  | DAAPCX-2024-25  | 合同簽訂時間  | 2023.4.10  | ||||||||||
業務類別  | 危險化學品□ 金屬和非金屬礦山R 冶金有色建材□ 其它:  | ||||||||||||
評價類別  | 預評價□ 驗收評價□現狀評價R 綜合分析□ 竣工驗收□ 安全評估□ 其它:  | ||||||||||||
企業名稱  | 景東萬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水壩河石廠  | ||||||||||||
項目所屬區域  | 云南普洱市景東彝族自治縣文井鎮開南村  | ||||||||||||
報告提交完成時間  | 2024年4月15日  | ||||||||||||
2.評價人員  | |||||||||||||
項目負責人  | 李曉達  | 評價組組長  | 李曉達  | ||||||||||
評價組成員  | 李曉達、陸朝春、毛衛旭、陳恭文、崔魏  | ||||||||||||
報告編制人員  | 李曉達、陸朝春  | ||||||||||||
技術專家  | |||||||||||||
3.現場勘查情況  | |||||||||||||
現場勘查開始時間  | 2023年12月15日  | 現場勘查結束時間  | 2023年12月20日  | ||||||||||
現場勘查人  | 李曉達、陸朝春  | 業主陪同人  | 李發明  | ||||||||||
現場勘查情況  | 景東萬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水壩河石廠為有限責任公司分公司,建設項目性質屬老礦山。企業成立于2013年08月,于2018年06月27日換發了營業執照,于2022年8月19日換發了采礦許可證。礦山核準生產規模4萬m3/年。主要進行建筑用石料采掘銷售。 企業法定代表人:李發明;礦區位于景東縣城157°方位,直距 14.8km,地理極值坐標(西安80坐標系):東經100°53′14"~100°53′38",北緯 24°18′52"~24°19′07",在景東縣文并鎮行政區內。 礦山設計的開采方式為露天開采,采礦方法為自上而下臺階式采礦,開采標高1290~1470m,生產規模:4萬m3/年。開拓運輸方案采用公路開拓,自卸汽車運輸方案。  | ||||||||||||
4.報告審核情況  | |||||||||||||
內審  | 審核意見  | 同意提交過程控制審核  | 是否通過  | 是? 否□  | |||||||||
過程控制審核  | 審核意見  | 評價程序符合要求  | 是否通過  | 是□ 否□  | |||||||||
技術負責人審核  | 審核意見  | 同意報告結論  | 是否通過  | 是□ 否□  | |||||||||
5.評價報告  | |||||||||||||
一般隱患  | 3 條  | 重大隱患  | 0條  | ||||||||||
隱患明細  | |||||||||||||
隱患名稱  | 隱患等級  | 發現時間  | 責任人  | 整改情況  | |||||||||
1、采場自上而下分臺階開采,采場坡面存在浮石;  | 2023年12月15日  | 李發明  | 已整改  | ||||||||||
2、運礦公路靠山坡一側排水溝不暢通;  | 2023年12月15日  | 李發明  | 已整改  | ||||||||||
3、現場未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證明;  | 2023年12月15日  | 李發明  | 已整改  | ||||||||||
整改措施建議  | |||||||||||||
整改措施建議  | 針對提出的隱患進行整改  | ||||||||||||
整改措施建議內容  | 針對隱患進行整改  | ||||||||||||
評價項目評價結論  | 景東萬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水壩河石廠安全現狀評價從安全角度出發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范及技術標準要求。在項目實施過程中,通過落實設計方案和本報告提出的對策措施建議,該項目的安全風險是能控制在可接受范圍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