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價項目實施過程網上申報表
1.項目基本情況  | ||||||||||||||
項目名稱  | 玉龍縣巨甸鎮巨甸加油站安全現狀評價報告  | |||||||||||||
合同編號  | DAAPKM2024-131  | 合同簽訂時間  | 2024.03  | |||||||||||
業務類別  | 危險化學品? 金屬和非金屬礦山□ 冶金有色建材□ 其它:  | |||||||||||||
評價類別  | 預評價□ 驗收評價□ 現狀評價? 綜合分析□ 竣工驗收□ 安全評估□ 其它:  | |||||||||||||
企業名稱  | 玉龍縣巨甸鎮巨甸加油站  | |||||||||||||
項目所屬區域  | 云南省麗江市玉龍納西族自治縣巨甸鎮巨甸村  | |||||||||||||
報告提交完成時間  | 2024年07月05日  | |||||||||||||
2.評價人員  | ||||||||||||||
項目負責人  | 向榮鼎  | 評價組組長  | 向榮鼎  | |||||||||||
評價組成員  | 袁志琴、毛衛旭、陸朝春、張紅興  | |||||||||||||
報告編制人員  | 向榮鼎、袁志琴  | |||||||||||||
技術專家  | 饒旭軍  | |||||||||||||
3.現場勘查情況  | ||||||||||||||
現場勘查開始時間  | 2024年04月07日  | 現場勘查結束時間  | 2024年04月07日  | |||||||||||
現場勘查人  | 向榮鼎、袁志琴  | 業主陪同人  | 黃忠明  | |||||||||||
現場勘查情況  | 玉龍縣巨甸鎮巨甸加油站位于云南省麗江市玉龍納西族自治縣巨甸鎮巨甸村旁,為個體工商戶,負責人為余龍,加油站內設3個SF雙層埋地儲油罐,其中:1個36m30#柴油罐、1個36m392#汽油罐、1個25m395#汽油罐。總儲油量為97m3,柴油折半計算后為79m3。因單個汽油罐容積大于30m3,所以加油站為二級加油站。  | |||||||||||||
4.報告審核情況  | ||||||||||||||
內審  | 審核意見  | 同意提交過程控制審核  | 是否通過  | 是? 否□  | ||||||||||
過程控制審核  | 審核意見  | 評價程序符合要求  | 是否通過  | 是? 否□  | ||||||||||
技術負責人審核  | 審核意見  | 同意報告結論  | 是否通過  | 是? 否□  | ||||||||||
5.評價報告  | ||||||||||||||
一般隱患  | 3條  | 重大隱患  | 0條  | |||||||||||
隱患明細  | ||||||||||||||
隱患名稱  | 隱患等級  | 發現時間  | 責任人  | 操作  | ||||||||||
加油機內部靜電接地不完善;  | 一般  | 2024.04.07.  | 黃忠明  | 已整改完成  | ||||||||||
汽油罐的通氣管管口未安裝呼吸閥;  | 一般  | 2024.04.07.  | 黃忠明  | 已整改完成  | ||||||||||
卸油口靜電連接線不規范應采用并聯。  | 一般  | 2024.04.07.  | 黃忠明  | 已整改完成  | ||||||||||
整改措施建議  | ||||||||||||||
整改措施建議  | 3條  | |||||||||||||
1、檢查所有加油機內部,完善靜電接地。 規范:《石油化工靜電接地設計規范》(SH/T 3097-2017)4.1.1 在生產加工、儲運過程中,設備、管道、操作工具及人體等,有可能產生和積聚靜電而造成靜電危害時,應采取靜電接地措施:b) 輸送易燃易爆液體和氣體的管道及各種閥門;c)裝卸易燃易爆液體和氣體的罐(槽)車,油罐,裝卸枝橋、鐵軌,鶴管,以及設備、管線等; 2、當加油站采用油氣回收系統時,汽油罐的通氣管管口除應裝設阻火器外,尚應裝設呼吸閥。呼吸閥的工作正壓宜為2kPa~3kPa,工作負壓宜為1.5kPa~2kPa。 3、卸油口靜電連接線串聯改為并聯。 標準規范:《電氣裝置安裝工程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氣裝置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257-2014)7.2.1設備、機組、貯罐、管道等的防靜電接地線,應單獨與接地體或接地干線相連,除并列管道外不得互相串聯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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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項目評價結論  | 玉龍縣巨甸鎮巨甸加油站符合國家有關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標準和規范的要求。具備安全經營條件。  | |||||||||||||
終稿-玉龍縣巨甸鎮巨甸加油站安全現狀評價報告-2024.7.5.pdf